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|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收入、负债、支出、贷款用途、担 保情况等综合确定,最高 100 万元,其中:自助循环方式最 高 50 万元;采用信用担保方式的,最高 30 万元。 | (一)借款人为我行业务展业区域内本地户籍、在本地购 置房产或在本地工作经营满 2 年; (二)还款意愿良好,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,第 一还款来源充足; (三)不含本次申请,借款人夫妻双方非抵质押融资银行 家数(不含信用卡)之和不超过 5 家,且非抵质押授信总额不 超过 200 万元; (四)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家庭和睦,无违法行为和不 良嗜好,当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对其不利的民事案件; (五)有合理的贷款用途,借款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生产 经营活动,严禁变相用于股权、债权、房地产开发投资,不得 将贷款资金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, 严禁贷款资金直接或变相 用于股市、债市、期市、房市,以及投资基金、理财等; (六)我行贷款评分卡准入结果为非拒绝,且须符合我行 授信政策。 |